2015年招生政策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
1.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均可以報考我院: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承認學歷的各類高、中等學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職、從業人員和社會其他人員;
(3)身體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響所報專業學習;
(4)非本市常住戶口在本市工作的人員(憑工作單位證明報名);
2.錄取照顧政策
(1)根據滬教考院高招[2015]27號文規定:獲得“全國勞動模範”、“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並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可免試入學。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錄取
①獲得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②獲得市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③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④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⑤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⑥區、縣、局級“新長征突擊手”、“五一勞動獎章”、“三八紅旗手”稱號獲得者,市優秀團幹部、團員,市“園丁獎”稱號獲得者等市級單項先進。
⑦獲區、縣、局級機關、事業單位年終行政獎勵優秀者。
⑧少數民族考生。
⑨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⑩根據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滬教委學〔2003〕1號文件精神,還可報名參加能力考,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錄取分數線70%時,向考試院申請用能力考的考試分數相抵。給報考我院的考生增加錄取機會。
根據考試院規定: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能累計。
- 上一篇:2015年成人學歷教育招生簡章
- 下一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