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文件
滬教委學〔2017〕56號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8年
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後方基地教育處,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包括春季考試招生、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考試和統一高考招生。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教育部和公安部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的工作規定及《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統計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7〕9號),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將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三)報考對象
1.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滬報考:
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含具有本市常住戶籍的非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2.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滬報考:
(1)考生為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在本市參加中考或父母一方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同時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2)考生為《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須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3)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考生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7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4)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7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5)在滬定居並持有本市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6)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在滬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在站人員🦥,且考生為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7)考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8)上海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即國家和上海市的“千人計劃”)子女在滬參加高考,按相關文件精神辦理。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經相關部門鎖定名單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可在滬報考:
(1)考生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認定的各地來滬投資企業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中考並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17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歷屆畢業生♡;
(2)考生為梅山🧖🏼♂️、大屯、魯礦三地上海後方基地單位職工子女,須參加本市中考且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二、下列人員不屬於報考對象
(一)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二)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本通知所含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四)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製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其他報名要求
(一)按教育部規定🍗,不參加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直接辦理錄取手續的保送生💂🏽♀️、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和體育單招考生,也必須辦理報名手續。
(二)根據國務院和本市高考改革相關規定,2018年本市統一高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統一高考外語科目考試實行一年兩考,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語科目考試即為2018年春季考試外語科目考試。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分設英、俄、日、法🏇、德𓀄🍬、西6種🪣,由報考學生任選1種,兩次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必須一致🐯。
(三)春季考試招生報名考生不含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的應屆生🥀。
(四)本市戶籍和符合非本市戶籍在滬報考條件的2018年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6月統一高考和5月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考試中,只能選擇其中一次參加考試。
(五)考生為持有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參加本市全日製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並完成全日製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後的畢業生,只可以參加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其中應屆畢業生還可參加5月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考試的專科層次錄取。
(六)具有本市戶籍,入伍前具有高中階段畢業學歷的2016、2017年退役士兵報考相應考試須按規定完成報名。
(七)本市內地新疆、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名單由市教委鎖定)只可以報名參加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試。
(八)《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或其同住子女在參加相應考試期間,持證人的《上海市居住證》必須在有效期內;在滬臺胞考生所持《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即臺胞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考生所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均必須在有效期內❤️🔥。
(九)18至24周歲男性公民須經查驗兵役證(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在滬臺胞、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除外)👨🏿🏭。
(十)考生應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網上報名手續及相關資格審核🐧,各類考生報名條件詳見附件1至4𓀆。考試與誌願填報時間以相關後續文件為準。
四、外省市生源考生戶籍處理規定
根據市公安局《關於妥善處理被本市普通高校錄取的在滬借考的外地生源學生的戶口遷移問題的通知》(滬公治通〔2007〕85號),2018年非本市戶籍在滬報考對象被本市普通高校錄取後不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學業結束後按非上海生源戶籍規定處理。
附件1
2018年在滬報考普通高校條件一覽表(統一高考)
對象 |
資格 |
有關證明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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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戶籍考生 |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
應屆生 |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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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本人申請,戶籍所在街道(鄉)證明或工作單位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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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 |
應屆生 |
本人申請,就讀中學證明🥷🏽,戶籍所在街道(鄉)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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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本人申請,戶籍所在街道(鄉)證明或工作單位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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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 |
應屆生 |
駐外使領館出具回國證明,加蓋使領館印章;國外學校證明(譯文版),本人常住戶口登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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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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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戶籍考生 |
在滬中考且持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人員子女 |
應屆生 |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且本市參加中考或父母一方連續持有《上海市居住證》3年 |
上海市居住證,就讀學校證明👨🎓,並須持證人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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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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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人員的子女 |
應屆生 |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的主證和隨員證🧖♀️,就讀學校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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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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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 |
應屆生 |
參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 |
本人申請,就讀學校證明,父母一方現屬本市戶口的戶籍證明,本人《上海市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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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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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 |
應屆生 |
參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 |
學生本人學籍卡,就讀學校證明😶,並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通過的高考登記表、經市教委復核,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辦公室將名單下達給各區 |
市政府合作交流辦鎖定學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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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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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滬臺灣同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 |
應屆生 |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臺灣♛🗻:《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香港📸、澳門🧖🏽:持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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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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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滬定居並持有本市公安局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
應屆生 |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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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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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或一方是本市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或工作站在站人員 |
應屆生 |
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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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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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國家和上海市“千人計劃”)子女 |
應屆生 |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 |
按相關文件精神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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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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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認定的各地來滬投資企業工作人員 |
應屆生 |
參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 |
學生本人學籍卡👩🏿🔧👨🏻⚖️,就讀學校證明👓,並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通過的高考登記表👹、經市教委復核,通過市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辦公室將名單下達給各區 |
市政府合作交流辦鎖定學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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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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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山、大屯、魯礦三地上海後方基地單位職工子女 |
應屆生 |
參加本市中考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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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鎖定學生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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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屆生 |
註✏️:18至24周歲男性公民須經查驗兵役證(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在滬臺胞、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除外);各類證件須在有效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