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昂3娱乐社會服務收入分配管理辦法(試行)(2019年度繼續有效)
日期:2019-09-23 10:19:39 作者:[db:發布人] 來源: 瀏覽量:205
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文件
滬新僑繼教〔2014〕1號
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各類非全日製學歷教育
社會服務收入分配管理辦法(試行)
社會服務是高職院校內涵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學院辦學的功能之一。隨著社會經濟的轉型發展,社會需求將越來越多,學院的責任也就越來越大。
為調動各系(部)創新和承擔各類培訓項目的積極性,提升學院社會服務的能力與水平,建立和健全學院非全日製學歷教育的社會服務運行機製,現就繼續教育及各類非全日製學歷教育的社會收入分配及使用做如下暫行規定:
1.實行按項目收入總額計算分配比例的原則。
2.分配比例:根據專業類型及培訓項目成本不同的具體情況,文科、理科實行分類計算:
① 項目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學院與承擔系(部)工科按2:8分配、文科按2.3:7.7分配;
② 項目總額在10萬元以上的,學院與承擔系(部)工科按3:7分配、文科按3.3:6.7分配;
3.分配後各系(部)留成部分的使用原則:
① 80%列作項目成本或激勵;
② 20%作為系(部)發展基金。發展基金使用,目前需提出使用方案,由分管院長審批,使用一段時間後,學院將出臺有關使用管理辦法。
4.本規定自2014年5月1日起執行。
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
2014年4月20日
上海新僑職業技術學院黨政辦公室 2014年5月29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