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的精神以及上級的有關規定,為了發揮黨組織在學院建設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發揮我院領導班子的集體領導作用,促進我院管理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以及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為能及時調度、安排、研究、處理重大問題,及時交流和溝通思想,統一行動,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院實際,特製定本製度。
一、會議安排
1.會議時間:每月召開一次,原則上定於每月初第一個周五的上午。特殊情況,可以根據需要隨時召開。
2.參會人員:學院黨政領導。根據會議的內容和議題需要,邀請工會主席、團委書記等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3.會議舉行:會議由書記和院長共同或輪流主持。會議必須在全體參會人員超過2/3到會時方為有效。因故不能參加的人員,必須提前向主持人請假,並在會前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會後由主持人負責向其通報有關會議情況和決議。
4.會議由黨政辦秘書認真做好會議記錄,由主持領導簽署並存檔。
二、議題確定
1.與會成員需要事先向書記或院長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由書記與院長協商後確定會議議題。未經書記和院長會前審定的議題,一般不列入黨政聯席會議議程(突發事件除外)。
2.確定的議題及需要討論的材料,原則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參加會議人員,以便提前做好議事準備。會前,參會成員要充分調研,廣泛征求群眾意見。
3.議事的範圍為:
(1)傳達貫徹中央和上級精神;
(2)研究製定學院中長期規劃;研究製定學院年度工作計劃,審定年度工作總結;
(3)研究解決學院專業建設、教材建設、實驗室及實訓基地建設、師資隊伍建設以及教學科研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4)研究討論科室、教研室等機構設置及人事調整、管理與考核、幹部選用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5)研究討論教職工進修、職稱評定、考核與獎懲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6)研究討論招生計劃、就業指導、學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7)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諧校園和系部建設、領導班子建設等方面的重要問題;
(8)研究對突發重大事件的處理及其它需要會議研究決定的重要問題。
三、議事程序
1.一事一議,提議人會上做出必要說明後,其他成員必須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2.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集中製的原則做出會議決定,並得到到會半數人員通過,方為有效。
3.決議形成方法:可以口頭表決,也可以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決。並當場宣布結果。
4.對分歧較大的重大問題,經過協商,可以采取暫緩決定,待進一步論證、充分協商後再開會討論決定;或召開擴大範圍的專題會議討論決定;或向上級組織和領導報告,請求裁決等方式解決。
四、會議紀律要求
1.經黨政聯席會議集體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確因情況變化,需要更改時,必須重新開會討論決定。
2.對通過的決議持不同意見者,可以保留,或向上級組織反映,但在本級或上級組織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須無條件執行,並不得在群眾中隨意發表消極觀點。
3.會議決策後,學院黨政領導應按照各自的分工進行落實。黨委要發動各黨支部和全體黨員,團結教職工來保證黨政聯席會議的決策落到實處,並支持學院行政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4.會議通過的決議,必要時由主持人在一定範圍或向全院師生傳達。
5.會議有關保密的問題,以及涉及到對當事人看法和決定的形成過程,決不允許外傳,違者由學院紀委追究責任。
6.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誠、務實、簡短、高效的健康會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