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關於加強民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民辦學校黨建工作重點任務》等法規文件,結合意昂3娱乐(以下簡稱“學校”)實際情況,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堅持和加強黨對學校工作的全面領導,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把黨的領導貫穿辦學治校、教書育人全過程。
第三條 中共意昂3娱乐委員會(以下簡稱“黨委會”)對學校工作實行全面領導,把方向、謀大局、抓決策、保落實、聚民心、促發展方面發揮黨委作用,履行管黨治黨、辦學治校的主體責任。支持校長依法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保證以人才培養為中心的各項任務完成。
第四條 黨委會堅持民主集中製,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製度。凡屬重大問題必須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研究決定。
第五條 黨委會經黨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對黨員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學校黨的委員會在黨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學校工作。
第二章 議事決策範圍
第六條 黨委會討論決定以下事項:
(一)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中央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執行黨員代表大會決議決定的重大措施。
(二)學校章程、學校總體發展規劃、綜合改革方案等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事項。
(三)學校黨的建設的重大、重要事項。
1.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決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2.加強黨的政治建設重要事項、重要措施;
3.學校黨建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4.師生思想政治工作、師德師風建設的重要事項;
5.意識形態工作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事項;
6.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的重要事項;
7.黨的紀律檢查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和巡察工作的重要事項;
8.學校黨委組織機構的設置;
9.學校工會、共青團、學生會、學生社團等群眾組織、學術委員會等學術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統一戰線等工作領導的重要事項;
(四)學校黨委及領導班子任期目標,黨委工作報告、紀委工作報告、行政工作報告等;
(五)決定召開學校黨員代表大會,並對提議事項先行審議、提出意見;
(六)選舉學校黨的委員會書記、副書記;通過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的書記、副書記;增補和撤銷黨委委員等;
(七)推選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或代表會議的代表;
(八)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
(九)事關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及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等需提交學校理事會討論的重要事項;
1. 教師隊伍建設、學生培養、校園建設等學校內涵發展的重要工作規劃和工作計劃,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規章製度;
2.學校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情況、以及其他大額度資金運作等需提交學校理事會決定的事項;
4.對外合作重要項目、重大合資合作項目、重要設備和大宗物資采購或購買服務、重大基本建設和大額度基建修繕項目等學校重大項目設立和安排方案;
5.學術委員會等學術組織建設,以及學校學術評價、審議、評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6.重大表彰推薦,校級重大表彰事項;
7.學校安全穩定重要事項和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理。
(十)幹部選拔任用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事項;
1.學校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幹部教育、管理、監督的重要事項;
2.學校黨委機構和黨務幹部、工青婦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考核任用;院系部、、直屬部門等行政機構和部門領導班子成員的選拔考核;
3.推薦優秀年輕幹部和上級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人選。
(十一)人才工作的重要事項。
1.學校人才工作規劃、重要人才政策和重要人才工程計劃;
2.人才政治把關的重要措施。
(十二)校園文化建設和校風教風學風建設的重要事項。
(十三)需要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 議事決策原則和程序
第七條 黨委會一般每2周召開一次,遇有重要情況經黨委書記同意可以隨時召開。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黨委書記不能參加會議的,可以委托黨委副書記召集並主持。
第八條 黨委會的出席成員為黨委委員。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可召開;討論決定幹部任免等重要事項,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黨委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須在會前向黨委書記請假。
不是黨委委員的行政領導班子成員可以列席黨委會,議題相關部門負責人可以列席會議,涉及師生切身利益的重大議題可以邀請師生代表列席。列席人員有發言權,沒有表決權。
第九條 黨委會議題由黨委書記提出,也可以由黨委其他委員或學校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提出建議、經黨委書記綜合考慮後確定。重要議題黨委書記應當在會前聽取校長意見,意見不一致的議題應暫緩上會。集體決定重大事項前,黨委書記、校長和有關領導班子成員要個別醞釀、充分溝通。
凡屬學校黨委委員自身職權範圍內決定的事項,一般不提交黨委會研究討論。
第十條 黨委會應當健全決策咨詢機製,對擬研究討論的重要事項,議題相關單位應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進行合法合規性審查和風險評估。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要事項,應經過專家評估及技術、政策、法律咨詢,涉及學術事務的重要事項,應充分聽取學術委員會等學術組織意見;對事關師生員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應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方式,廣泛聽取師生員工的意見。
第十一條 黨委會議題實行一事一報製度,議題相關材料應提前提交至學校黨政辦公室,學校黨政辦公室應提前將會議議題及相關材料送達有關參會人員。
第十二條 黨委會按既定議程逐項進行,無特殊情況或未經會議主持人同意,一般不臨時動議議題。
第十三條 黨委會議題由黨委委員或分管校領導匯報,相關部門也可以參加匯報。
第十四條 黨委會議事和決策實行民主集中製,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或決定。如對重要問題發生較大意見分歧,一般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黨委書記、校長應當最後表態。
第十五條 黨委會討論決定重要事項時應當進行表決,表決可以根據討論和決定事項的不同,采用口頭、舉手、無記名投票或者記名投票等方式進行,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委委員半數為通過。未到會黨委委員的意見可以用書面表達,但不得計入票數。會議討論和決定多個事項,應當逐項表決;決定多名幹部任免時,應當逐人表決。
緊急情況下不能及時召開黨委會決策的,黨委書記、副書記或者黨委其他委員可以臨機處置,事後應當及時向黨委會報告並按程序予以確認。
第十六條 黨委會議題審議,必要時應當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到會,聽取意見,回答問詢。
第十七條 黨委會決議分為以下幾種:批準或通過;原則批準或通過,按要求作相應修改後實施或發布;暫不形成決議,責成相關單位另行提出意見再行研究;不予批準。
第十八條 黨委會議題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親屬的,本人必須回避。
第十九條 黨委會作出的決定或決議,適合意昂3平台的應當依據有關規定及時意昂3平台。對需保密的會議內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會議決定,參會人員應當遵守保密規定。
第四章 議定事項執行與督查
第二十條 黨委會決定的事項,由學校分管領導或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執行情況應當及時向黨委書記或黨委會匯報。明確由相關單位負責的,由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傳達和督促檢查。學校黨委應當建立有效的督查、評估和反饋機製,確保決策落實。
第二十一條 黨委會決定的事項,學校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執行;對執行不力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問責追責;決策執行過程中需作重大調整的,應當提交黨委會決定;需要復議的,按第九條規定重新提交議題。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黨政辦公室負責黨委會的會務工作,主要包括:收集議題,印發會議材料,通知參會人員,做好會議記錄,編發會議紀要,分送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歸檔會議材料。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由學校黨委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學校黨政辦公室承擔。
第二十四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意昂3娱乐黨委會會議製度》同時廢止。